近日,“兄弟房产纠纷牵出学籍顶替旧案”迎来最新进展,哥哥唐时达再次起诉湘潭大学,就其作出《关于撤销唐时达本科学历证书的决定》向法院递交行政诉状,该案将于2026年8月18日在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法院开庭审理。 本案开庭审理前夕,唐时达、唐一达两兄弟的母亲肖女士就二人是否是双胞胎、借名买房真相如何、哥哥是否冒名顶替弟弟就读湘潭大学等关键问题接受记者采访 。 母亲发声: 两人是双胞胎 分别考取大学,没有冒名顶替 在早前报道中,虽然法院生效判决认定唐时达和唐一达的出生日期是同年同月同日,但对于两人是双胞胎还是仅为亲兄弟各执一词。哥哥唐时达表示两人是双胞胎;弟弟唐一达表示其比唐时达小一岁,仅是兄弟,不是双胞胎。 肖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,两兄弟确为双胞胎 。“当年我正值怀孕期间,和前夫闹离婚,前夫态度强硬,要求我引产,明确表示不愿抚养孩子,我执意保住腹中胎儿,动身前往姐姐家中暂住。彼时前往姐姐家需要五六个小时车程,中途还要走山路。赶路途中,我身体不适,在路上生下一对双胞胎。” 肖女士称, 两个孩子降生后,自己在姐姐家住。“姐夫人很好,也有文化,就叫他取名,他就说干脆跟他一样姓唐,取名 唐一达 、唐时达,我同意了。” 肖女士表示,两人自出生起便使用该姓名,没有换过名字。因为自己离婚经济条件有限,将弟弟唐一达留在身边抚养,哥哥由姐姐、姐夫收养照料。虽二人同龄,但并未同年入学,哥哥由养父母安排提前一年入校,自己晚一年才送唐一达入学。 2024年6月,北京市二中院作出再审二审判决,驳回上诉,维持一审判决 兄弟各执一词 : 身份 与成绩完全反转 不过,弟弟唐一达并不认同母亲这一说法,认为自己才是被送养的孩子,而哥哥留在了生母身边,“我原本是姓潘的,出生后被送养改姓唐。哥哥拿走我的录取通知书之后,用了我的名字,后来我改名叫唐一达,又复读了一年。”对于弟弟的说法,哥哥唐时达告诉记者,“他这么说,那他得拿出证据。” 弟弟唐一达称,当时哥哥确实冒用自己此前名字“唐时达”去湘潭大学读书,哥哥称,自己一直是“唐时达”本人,不存在冒名顶替的行为,也不认可湘潭大学的处理决定。双方说法相斥,拼凑出一场难以调和的罗生门。 关于是否存在冒名顶替,同日弟弟唐一达还向记者出示了两份证明材料:一份是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于2018年1月出具的录取情况证明,他称这是自己第一次高考时拿到的录取,其中写到“唐时达,1983年10月16日出生,于2001年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,依据志愿统一录取到湘潭大学市场营销专业,录取批次为本科一批。”另一份是两人2001年高考时所在学校城步一中于2017年12月出具的公章证明,内附2010年办理的、姓名为“唐一达”的身份证照片,并称“上述唐一达与我校2001届毕业生唐时达是同一个人,唐一达在我校参加高考后,当年被湘潭大学录取,但未去湘潭大学就读,于同年秋季回我校复读”。 唐一达提供的录取证明 唐一达提供的证明材料 湘潭大 学最新 回应: 顶替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 8月17日,湘潭大学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中国新闻周刊,湘潭大学根据此前湖南高院再审判决要求,就唐时达涉冒名顶替的问题,通过公安部门调取户籍资料、走访询问相关知情人士等方式,重新开展了调查取证。 结合此前相关案件中已生效的判决文书,湘潭大学“确认了唐时达冒名顶替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”,学校依据法定程序向唐时达送达了《湘潭大学拟撤销唐时达学历证书告知书》。 该校方工作人员介绍,在听取唐时达的陈述和申辩后,经学校相关人员研究作出《关于撤销唐时达本科学历证书的决定》,并已向唐时达及其法定代理人完成了送达。唐时达对决定不服,向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,目前案件正在审理阶段,具体信息以法院判决为准。 律师最新解读: 庭审两大关键看点,判决应当审慎作出 北京盈科(上海)律师事务所律师巩晶晶表示,本次庭审关键包括,第一,原行政行为被撤销是“纯程序问题”还是“事实证据不足”,这直接决定学校能否重作相同结论。第二,湘潭大学就唐时达冒名顶替事件,是否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认定顶替事实。 “本案是典型的民事纠纷衍生行政争议,时隔十余年,原始档案残缺、户籍历史遗留漏洞、各方言词证据相互对立,形成典型事实罗生门。身份证据、自认文书、利害关系人证言均存在无法排除的合理疑点。”巩晶晶说,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归于湘潭大学,法律认定事实依靠完整无矛盾的证据链,不能依靠情理推测还原客观真相。当待证事实存在多重疑点、证据链条存在断裂时,作出撤销学历这种足以改变当事人一生轨迹的重大行政决定,仍应保持审慎。 该案已于8月18日上午9时开庭,案件结果有待法院宣判。